依据国内《刑法》的规定,为亲友非法牟利罪,是指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员工,借助职务便利,将本单位的盈利业务交由我们的亲友进行经营,或者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我们的亲友营运管理的单位采购产品或者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我们的亲友营运管理的单位销售产品,或者向我们的亲友营运管理的单位采购不合格产品,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本罪侵犯的是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财产权益。
行为人的行为需要导致了国家利益的重大损失才能构本钱罪。行为人虽然借助职务便利推行了为我们的亲友经营非法提供便利的行为,但假如没给国家利益导致实质损失或者虽有实质损失但不是重大损失,都不可以以本罪论处。
所谓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在这里应是指因将本单位的盈利业务交由亲友进行经营而使本单位丧失了可能得到的价值,马上单位本应得到的价值转移给了我们的亲友,数额巨大的;与因向自己亲友营运管理的单位采取高价采购或底价销售产品甚至采购自己亲友营运管理单位的不合格产品,从而将亲友经营的损失转嫁给单位,导致的损失数额巨大的。
依据《刑法》第一百六十六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使得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使用方法条
中国刑法